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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開放八吋晶圓赴大陸投資問題之研析 撰成日期:91年3月 更新日期:91年3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黃輝嘉、向立綱 編號:A00268

為落實經發會對大陸投資以「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取代戒急用忍之共識,行政院於去年建

立新的大陸投資審查機制,簡化赴大陸投資產業分類為禁止類及一般類,成立由產官學組成之專

案小組,負責就產業分類定期檢討開放赴大陸投資事項。半導體產業是否開放赴大陸投資,經濟

部曾於去年十二月十三日召開第四次大陸投資產品項目檢討專案小組會議,其中晶圓半導體產業

,因投資金額龐大且屬國內目前最重要之產業,為求建立公平之有效管理機制,決定由經濟部及

半導體協會就國內相對投資、資金風險管理等因素,於二週內邀集相關業者及政府相關單位會商

,研擬有效管理機制,再將結論提報專案小組討論。

兩週的期間內,儘管業者彼此都有歧見,但也能彼此協調成高度共識,提出「在台灣投資十

二吋廠、可在大陸建立八吋廠」,但去(九十)年底經濟部緊急召集業者的會議中,還是拒絕了

業界的提案。

今年一月二十九日在「企業全球化經營策略研討會」中,張忠謀先生嚴厲批判政府的戒急用

忍政策,而開啟了一個新回合的爭議,引發各方之正面及反對之意見,本研析報告即蒐集近日公

開報導中有關各界之意見重點並予以規納分類,最後並提出改善對大陸投資管理方面有關之建議

敬供參考。

一、決定開放晶圓廠赴大陸投資,係屬重大工業政策之變更,建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就影響同

時修正半導體之工業發展政策,對於半導體工業之發展目標應就國內產值、國外產值、大陸

產值分項列明,以免有混淆視聽之虞。

二、「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第四條規定赴大陸投資須經由在第三地區投資

設立之公司、事業赴大陸進行。國人所利用之第三地多屬英屬維京群島等租稅天堂,有礙對

外投資之管理,建議政府應限制赴大陸投資可經過之第三地的範圍,以利對外投資之管理。

三、為促進國人對於赴大陸投資情況之了解與檢討,廠商赴大陸投資之資訊應儘量透明化,對於

攸關國家安全、重大利益之投資案中有關廠商的承諾,或違規案處理情形,更應由全民共同

監督,以有利去除人民之焦慮與不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