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設置情報監督委員會之研析
撰成日期:91年4月
更新日期:91年4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王元廷 陳瑞基
編號:A00273
(八十九)年九月九日調查員改革委員會(調改會)在成立記者會中,揭露國安局長期利用調查局等單位之「政治偵防」及「國情調查」工作,蒐集反對黨情資,每天再彙整成「國情日報」呈報給總統參考,藉以掌控反對黨及各地方現況。當時引起各政黨及很多政治人物對「情治體系中立化」議題的關注。
最近因為劉冠軍暴料洩露出國安局專案資料 曝光引發媒體被搜索事件仍持續發酵中,尤其國家安全局存有秘密帳戶,其款項高達三十餘億,而支用該款項與一般國家編列預、決算之動支情形大異其趣,遑論結餘款項之歸繳國庫,以往情治機關在蒐集情報或進行相關活動時,因欠缺法制甚至監督,以致於失序甚至於違法,使得情報活動應在國會監督下與情治機關的法制化,可謂朝野有志一同,各界要求立法監督的聲音四起,目前立法院已經有起草「國家情報法」、「國家情報監督法」的動作,立法院三月十九日已經黨團協商要成立「國安局預算外祕密帳戶調閱委員會」,不過這只是針對此一專案的亡羊補牢措施而已,長久之計,還是要有正式的監督機制「情報監督委員會」。
本報告僅就「情報監督委員會」設置之前有關應配合之法制,與設置「情報監督委員會」之相關狀況如美國、德國之運作情形,供委員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