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違章工廠合法化之評析
撰成日期:91年10月
更新日期:91年10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葉義生
編號:K00015
經濟部為有效提振經濟發展,改善投資環境,降低對國內失業率之衝擊,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一條第五款規定,擬訂「未登記工廠第一期輔導處理方案」,將現行廠地坐落在一、都市計畫農業區、二、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辦竣農地重劃者除外)、一般農業區、鄉村區之農牧用地及夾雜其間之非丁種建築用地,而達「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具公告工廠規模之工廠,經輔導土地變更符合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規定,且作業屬低污染性,並經改善後可符合環保、建管、農業法令規定者,輔導其補辦工廠登記。因涉及都市計畫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體制、農地利用之良窳、環保及建管政策之落實等諸多因素,更衍生出政策之公平、合理及正義等問題,勢必對社會產生衝擊,故相關部會對此棘手案件相當審慎,希望衡量利弊得失後,找出最大公約數。
本文先敘述臺灣地區農地違章工廠之現況,及多年來存在之原因和對國內經濟之影響。因政策涉及經濟部、農委會、環保署及內政部之職權,各相關單位均審慎因應。本文以為違章工廠已存在多年,對我國經濟發展不無貢獻,取締既有其困難,且目前正逢國內經濟瓶頸,如能以符合公平、合理之方式輔導其合法化,對於個人、社會及國家,絕對有正面的幫助,最後建議數項原則,供決策單位參採,以解決此一「燙手山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