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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視「公共化」或「去公共化」政策之探析 撰成日期:92年8月 更新日期:92年8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王元廷 編號:A00312

根據天下雜誌的「國情調查」,對台灣目前的亂象,媒體所應負的責

任高居第一。在政、商交相蹂躪下,電視所反映的社會現象皆為負面

的、頹廢的及不公不義的圖像。電視之劣質表現,令人髮指。此其

中,獨占公共資源(電波)的無線電視當然更難辭其咎。於是無線電

視改革之聲,多少年來不絕於耳。

從諸多社會改革團體的主張或各立法委員的提案來看,不論是主

張無線電視「公共化」與「去公共化」兩者,儘管對於當代壟斷性資

本主義下,公共服務的原則是否應優先於自由市場的原則,公共廣電

媒體是否比商營廣電媒體更能體現「公共領域」的精神,容有不同的

看法。但對於體認「公共領域」為當代民主生活的重要場域,媒體的

運作應符合獨立於政治與經濟勢力,平等而沒有特權,尊重閱聽人的

公民權等基本精神,黨、政、軍應退出無線電視,健全民主政治與公

私媒體均衡的、多元的良性互動環境,使無線廣電媒體工作者能有專

業自主的空間等,則有高度共識。

雖然,自二十世紀末以來,全球公共廣電體系,不管是廣電制度

「先公後商」或「先商後公」的國家,均正面臨一股包括,內在方面

及外在方面,對抗的潮流與挑戰。但以英國BBC為主的全球無線公共

廣播電視體系,也正加緊腳步的從事變革與努力,迎接挑戰,尋求儘

可能的在市場機制中,創造與公共利益得以雙贏的機會。

台灣方面,內湖公共電視雖尚能免於政治力的魔爪。但也因為面臨的

內外在困境,使得公共電視「聊備一格」,無法發揮公共電視應有的

理想與功能。而台視、中視、華視與民視四台,則正面臨,政治力干

預、商業化的流弊及電視生態惡化等三方面的無情侵蝕。

為兼顧改革之必要性、目地性、可行性及時效性,本文謹提出三

項無線廣播電視改革之折衷政策意見與修法上之建議,供本院委員決

策之參考。

一、儘速成立具公信力之獨立媒體監督機制;

二、儘速修正「人民團體法」,使政黨股權限期退出無線電視台;

三、釋出台視、華視官股,轉撥充實公視基金,積極數位化,增加公

視頻道,使公共電視由「小而美」變成「壯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