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交接法案爭議問題之研究
撰成日期:93年3月
更新日期:93年3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彭定民
編號:A00421
總統交接條例之相關草案自民國八十九年即有立法委員提出,當時立
法目的主要在賦予候任總統、副總統特定職權,提供經費,而非對於
交接事宜有所規範,本屆委員提出的草案已作了修正,並與行政院研
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託學者所研擬的草案大致相同。
本項草案經本院法制委員會經於上會期審查結果,僅一部分有所爭
議,本評估報告乃就此爭議部分及法律名稱上提出說明與建議,供本
院委員參考:(一)法律名稱可改為「總統交接條例」或「總統交代
條例」;(二)對「凡新任總統當選人認定之未執行爭議性政策、命
令、國際條約、特別預算均應凍結」之爭議性條文宜免列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