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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交接法案爭議問題之研究 撰成日期:93年3月 更新日期:93年3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彭定民 編號:A00421

總統交接條例之相關草案自民國八十九年即有立法委員提出,當時立

法目的主要在賦予候任總統、副總統特定職權,提供經費,而非對於

交接事宜有所規範,本屆委員提出的草案已作了修正,並與行政院研

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託學者所研擬的草案大致相同。

本項草案經本院法制委員會經於上會期審查結果,僅一部分有所爭

議,本評估報告乃就此爭議部分及法律名稱上提出說明與建議,供本

院委員參考:(一)法律名稱可改為「總統交接條例」或「總統交代

條例」;(二)對「凡新任總統當選人認定之未執行爭議性政策、命

令、國際條約、特別預算均應凍結」之爭議性條文宜免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