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謄本資料公示主義之研析
撰成日期:93年3月
更新日期:93年3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黃暖方
編號:K00079
陳總統堂弟陳天福公開在奇摩拍賣網站上公開拍賣祖厝 ,其拍賣產
品資訊載明該祖厝的門牌(台南縣官田鄉西庄村27號)與地號(台南
縣官田鄉西庄段0331-0000地號) 等資料 。正當選戰打得火熱時,
媒體為達到視聽效果,也至地政事務所調閱不動產登記簿謄本,並在
電視媒體公開不動產產權之狀況。雖說政治人物的身家財產、地政資
料本來就應該依法申報公開,所以政治人物的個人財產資料透明化
「並無所謂」,但是對一般民眾來說,公開個人資料是否必要而適
切,則是「有待考量」 ,應避免藉此公開企業或個人的經濟狀況。
據內政部地政司官員表示,「據土地法第七十九條之二規定,民眾繳
納工本費或閱覽費即可聲請發給登記簿或地籍圖謄本或節本,並無違
反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六條、第八條之規定;過去五十多年
來,台灣土地登記資料一直是採開放作法,只不過是由傳統申請方式
演變成現在可用電腦申請而已。內政部作法都是在法律許可範圍內進
行,這不是設計錯誤的問題,公開展示土地登記資料是為了促進不動
產交易的安全性,如果現在要走回頭路採取封閉作法,就有點因噎廢
食的味道,但既然有質疑的聲音出現,內政部還是非常願意就此部分
加以檢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