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科技園區設置政策及相關法規之研析
撰成日期:92年8月
更新日期:92年8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陳寶珠
編號:A00394
近年來,基於永續發展之理念,及建立循環型社會體系之趨勢,工業
與都市的生態化逐漸在各國萌芽,實施方式均先行選擇適當區域來推
動生態化「環保科技園區」,其概念在於促進產業間投入與產出之連
結,進而擴展至都市主要生活圈之連結,遠程目標為將產業發展融入
自然生態之循環體系中。目前,除了丹麥科倫德堡已自發性形成全球
第一座資源/能源循環(生態化)工業區外,於美洲、亞太地區等國
家,亦已相繼設立類似之產業園區,而與我國鄰近之日本,更將零排
放之概念進一步融入,並成功完成14座生態化城市之計畫,堪為典
範。
行政院環保署為順應世界潮流,創造環保再生產業並促進資源永續利
用,擬編列預算約50億元,自民國91年7月起至民國100年止,與地方
政府共同合作,由環保署提供活絡土地使用與引進產業之誘因,縣市
政府提供設置園區之土地,並負起興建、招商及營運之責任,共同建
構區域性「環保科技園區」,推動資源永續利用及低污染排放,並提
升廢棄物處理層次。
環保署預定於北、中、南區各選適當地點,設置環保科技園區,目前
南區、北區已各選定高雄縣本洲工業區、花蓮縣鳳林綜合產業區設置
「環保科技園區」,預計一年內完工,做為示範區。考量規劃設立
「環保科技園區」之同時,可能面臨土地取得、園區開發成本、公共
設施建構及法令配合修改等問題,必須妥善處理,方能達成既定之目
標。本報告將擇定數個國外案例做介紹,分析其形成特色,同時針對
我國環保科技園區的設置規劃及可能遭遇的問題,進一步探討,並提
出建議,供本院委員審查相關法案或政策監督時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