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水源保護區回饋條例草案 撰成日期:92年7月 更新日期:92年7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蘇坤華 編號:A00390

本法案研析報告主要目標包括:本院委員所擬具「水資源保育、保

護,回饋補償條例」草案與經濟部水利署、行政院環保署「水源、水

質、水量之開發、保育、保護區回饋補償制度研究案」之內容,探討

回饋補償制度與回饋補償制度之執行策略;促進開發、保育、保護區

之民眾了解政府與地方民意代表之重視,達成「受惠者付費、受限者

得償」之公平原則。

透過國內外水資源保育保護區之相關法規與台北市水源特定區回饋辦

法及台電公司促進電源開發協助基金管理辦法之執行經驗,考量「受

限者得償」之公平與正義原則,歸納水資源保育保護區回饋補償制度

應考量之工作項目:本法案法律位階及定位問題、水資源保育保護區

之分區分級管制方式以及回饋補償資金之來源、管理運用辦法、執行

對象與執行方式。

經研究本法案草案與水利署、環保署及過去執行經驗,建議(1)、

各水源保育保護區先訂定「水資源保育辦法」。(2)水源保護區規

劃為二區二級管制區。(3)回饋補償資金參照電力公司促進電源開

發協助基金管理辦法成立水資源開發、保育基金。(4)水資源開發

回饋基金統籌管理運用。(5)建立水源保育獎勵辦法,提供具保育

保護效益者適當之回報與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