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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退休基金制度之研析 撰成日期:92年10月 更新日期:92年10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黃世祺 編號:K00063

近年來,受經濟不景氣的影響,各種職場的就業條件越來越嚴苛,許

多人面臨失業或退休後生活的安排和保障,對失業救濟金、國民年金

及退休金的相關議題越來越重視。不但六十萬軍公教人員退休制度的

改革,積極尋求彈性退休、延遲給付退休金、取消年滿五十五歲加發

五個基數的修法方案外,攸關六百萬勞工退休保障的「勞工退休金條

例」草案,行政院勞委會已列為立法院新會期優先法案 。而根據一

項最新的民意調查顯示,有60%民眾贊成年滿25歲以上、64歲以下國

民,按月繳納一定金額的保險費用,在年滿65歲時,每月領取7500元

的國民年金 。

當公教人員面對種種的退休改革方案時,許多符合現行規定可以退休

的人,為確保本身的既得利益,相繼提前自願退休,因而引發陣陣退

休潮,遠超過縣市政府預算所能負擔的範圍,其中教師所受到的影響

尤為嚴重,乃醖釀發動遊行示威。行政院為避免問題越演越烈,二度

召開跨部會會議協調,決定將在三年內由中央編列預算協助地方政府

解決 。在勞工退休金方面,現行規定的領取條件嚴苛,勞工們往往

「看得到、領不到」,形成嚴重的社會問題,勞委會根據九十年經發

會「個人帳戶、附加年金及其他年金三制並行,供勞工選擇」決議,

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草案,多數勞工及勞工團體認為三制併行,將造

成企業管理繁複及勞工不易調適,各方意見不同迄未能完成立法 。

至於國民年金制度的實施,雖行政院經建會於八十七年六月即完成規

劃,因所涉範圍更廣泛,在相關配套措施未完備前,恐難以推動。

當我國面臨退休金制度危機時,世界各先進國家亦面臨退休金危機而

亟思脫困,許多國家如瑞士、澳洲、美國、香港等,已經開始或擬議

採行公積金制度。事實上,我國在發展養老制度的過程中,曾經考慮

過採行中央公積金制度,前財政部長李國鼎先生在民國六十年代,有

鑑於新加坡公積金制度的成功,頗思引進國內,惜因當時國內政治環

境尚未成熟,未能成功。當公積金制度成為世界上解決人口老化的新

方向時,本文擬研析新加坡公積金制度的概況,探討其優缺點,俾發

揮借鑑攻錯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