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防工業訓儲制(國防役)之運作現況研析產業科技替代役立法政策之方向
撰成日期:93年12月
更新日期:93年12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向立綱,張淑卿
編號:A00432
針對近年來,國內科技產業的發展已突顯出科技產業人力不足之現
象,行政院相關部會乃提出導入產業科技替代役至民間產業,從事科
技產業工作之主張。構想提出以來,已引發不同之討論。未來如欲新
增產業科技役類,主要相關問題在於如何配合修法以及其與國防役產
生之競合衝突。
國防役對國家科技發展固然貢獻良多,但仍有難於克服之障礙,除了
欠缺法源之依據之外,主要爭議在於公平性問題:如法商學科宜否適
用、待遇與役期之差異明顯太大等等。
產業科技列入替代役以及國防役納入產業科技替代役,均各有其利弊
存在,但鑑於產業發展需要新機會以及國防役已無法滿足民間需求等
因素,是否增設產業科技替代役以及其與國防役間競合衝突之問題,
政府必須正視處理並規劃一個明確的政策走向。建議三個政策方向:
一、新增產業科技替代役,並將現行國防役併入其中,二、新增產業
科技替代役,但僅將現行國防役中,有關民間廠商部分納入其中。
三、新增產業科技替代役,但與國防役各自分流獨立,國防役維持現
制。
針對前述政策方向,擬定配合之修法方向為:一、替代役實施條例修
正第三條條文,使產業科技替代役具備法源;二、增訂第五十八條之
一,納入回饋金之制度之法源,使兵役制度更趨公平性。三、現行國
防役部分,無論是繼續維持國防役現制或將有關民間廠商部分剔除,
均須增訂兵役法第十一條之一,使國防役亦具備法源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