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欠繳健保保費補助款之研析
撰成日期:92年4月
更新日期:92年4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趙俊人
編號:M00016
健保局於本(九十二)年二月十四日行文各縣市政府,指稱縣府積欠全民健保費八十八年度至八十九年度補助款四億七千餘萬元,要求於「文到二個月內繳納」,即應於在四月中旬悉數償還,逾期將行政執行法第十一條規定移送強制執行。縣府認為地方財政困難,且健保法對於保險費補助比例在制定過程不當及不合理,決定提起訴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