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6日南亞地區遭受強烈地震所引起海嘯之侵襲,由於未有預警,造成慘重傷亡,死亡人數高達28萬人,災區擴及11個國家,震驚全球。鄰國日本地震頻繁,亦常發生海嘯,對於海嘯災害之研究與預防頗有經驗。聯合國於災後特於日本兵庫縣神戶召開「災害預防會議」,計有150個國家參加,各國分別提出預防及減少災害之經驗,大會並達成一項決議「兵庫宣言」。此項宣言是下個十年,全球各國危機處理的行動綱領,其主要內容包括:有災害風險國家應訂定目標導向之減災計劃,各國提撥至少目前救災經費的百分之十用於減災預防;建立全球及區域危機指標;以社會風險認知及教育為基礎,推動自主性防災社區,建立全球連結性減災文化;強化區域及國際合作,並落實資訊分享機制;以太平洋海嘯預警系統為本,半年內初步評估,五年內完成印度洋海嘯預警系統;跨國政府災難治理知識及執行能力建構。
台灣地處環太平洋區,亦被列入海嘯警界區。根據歷史記載,臺灣自公元1661年起疑似海嘯的紀錄計有6次之多,最嚴重一次1867年發生於基隆,造成數百人死亡。根據中央氣象局及若干學者表示台北縣、基隆、雲嘉、屏東沿海地區都有可能受因地震引起的海嘯侵襲。尤其台灣許多人口密集的都市、港口及重要公共設施(如核能及火力發電廠)均濱臨海岸,一些工業區亦以沿海地區填土造地方式取得,如果受到大海嘯的破壞,百姓的生命安全及國家經濟將受到重大的衝擊。本文針對國內未來如發生海嘯災難時,現有防災體系所面臨相關問題與檢討如下:相關法令不完備;缺乏撤離、逃生及安置機制;資訊與指標不足;未加入國際災害及海嘯預警機制等。本文最後提出以下建議:
一、修訂災害防救法,將海嘯災害及相關防救工作如緊急撤離及安置計畫等增訂於災害防救法中。
二、申請加入國際海嘯預警系統協調組織。
三、加強國際合作計畫。
四、建立預警制度與重大災害防治機制。
五、加強環境保護工作。
六、加強海嘯的宣導與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