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法官會議解釋探討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修正之研析
撰成日期:94年3月
更新日期:94年3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葉義生
編號:A00438
我國自民國38年起,陸續推動土地改革政策,而「耕地三七五減租政策」厥為重要策略之一,實施結果頗具成效。「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以下簡稱減租條例)實施以來,歷經五十年之變遷,因時空推移,亟待檢討修正。如今地主與佃農分別組成權益保障團體,意見有間,互不相讓。尤以地主認為減租條例過於保護佃農,爰分別針對平均地權條例及減租條例提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作成釋字第五七九號、五八○號及五八一號解釋文。
爲充分瞭解大法官解釋之相關課題,本報告首先敘明大法官解釋之要旨,再依序敘述主管機關內政部、地主及佃農團體因應大法官解釋之主張,並論述農地收益狀況、農地公告土地現值之查估、及耕作權價值等,次就針對農地因擴大農場而終止耕地三七五租約後應否管制、減租條例應繼續維持抑或訂定落日條款廢止等相關問題作一評析,最後提出因應大法官解釋後之修法芻議,建議修正減租條例第四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平均地權條例第十一條、第七十七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二十七條;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二條及農地重劃條例第二十九條等相關法律。冀望本報告能提供委員作為修正相關法律之重要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