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階段應否調高營業稅稅率及相關因應措施之研究
撰成日期:95年8月
更新日期:95年8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李惠卿
編號:A00463
前財政部長呂桔誠在今年3月中旬表示,最快今年9月將取消對橡膠輪胎、飲料品、平板玻璃及電器類之貨物稅課徵,並藉調加值型高營業稅(以下簡稱營業稅)稅率1至2個百分點以彌補稅收。
雖然財政部預估,提高1個百分點營業稅率,僅使消費者物價指數增長0.44% ,經濟成長減少0.01%而已,惟反觀國內景氣,各界仍抱持悲觀看法。
近年卡債問題產生對消費能力有負面影響及高油價效應,使得我國民間消費成長率近兩年有明顯下滑的趨勢 ,再加上近來國際金價及石油價格暴漲,導致國內物價隨之調漲、國民實質所得減少及民間消費萎縮,若調升營業稅恐將對民生物資與物價可說是雪上加霜。
由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0條規定:「營業稅稅率,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最低不得少於百分之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十;其徵收率,由行政院定之。」;考量營業稅影響民生物價甚鉅,因此自第4屆起,每屆均有委員提案修法收回行政授權。
現在營業稅已成為各方爭相分食的一塊大餅,除融通廢止印花稅及取消部分貨物稅稅收外,國民年金之開辦經費籌措、銀行業營業稅稅款專款撥供存款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及各業營業稅稅款撥入銀行業以外之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均以調漲營業稅為金母雞,感覺又要「全民加稅」。
因此本文先就營業稅受重視之原因作一介紹,再將一般各界反對調漲營業稅的理由分別說明,進而就現行營業稅實施的利弊缺失作一檢討與分析,最後就整體應興應革事項作綜合建議。本文之重點在於一方面建議將營業稅稅率5%~10%的決定權歸還立法院,並建議參考國外實施類似奢侈稅的經驗來研擬調漲現行高消費行為的特種消費稅及特種銷售稅稅率,以闢財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