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兵役制度的改革,近年主要展現在役期縮短和兵制調整,政府並已經納入政策開始實施,惟兵役制度關係國家安全與軍隊戰力強弱,軍隊人力受徵募者素質的優劣,決定兵源素質的良窳,更成為軍隊戰力強弱的基礎。所以必須要透過能夠貼近社會脈動,掌握國家經濟發展動態,因應最新威脅趨勢的兵役制度,才能如期有效獲得高素質的軍事人力。另由於我國國情特殊,在中共不放棄武力犯台之際,兵役制仍應維持義務役與志願役併行制度;再從國際面向來看,歐洲各國面對冷戰結束,戰爭危機已大幅降低下,始推動募兵制;但我國現階段是否宜將兵役制改為募兵制,仍是兵役制度變革受到關注焦點,尤其究竟該不該轉軌實施募兵制、如何建立兵役法制、配套措施等制度問題亟待釐清,並涉及兵役制度的調整,以及相關法規的配合修訂,俾能進一步完善我國兵役體制。綜觀而言,徵兵制與募兵制各有其優、缺點,採取任一單一兵制,皆不利於當前國防建設與建軍之需求;再參酌先進國家兵役制度之經驗,以及衡酌我國國情、民情與軍情,採用募兵制與徵兵制併行制似較為可行。並提供具體修法與政策建議如下:
一、未來修法方向
1.士兵除役年齡調降為35歲,修正「兵役法」第3條 、第16條及第50條
2.保障服員警役之役男權益,增訂「兵役法」第24條之1
3.健全後備軍人教育召集,修正「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
4.僱用外籍高科技人士服役,修正「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3條第2項
5.優先建立女性士兵服役環境,修正「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3條第3項
6.增訂軍人福利事項,保障軍人基本生活,修正「國防法」第16條
7.未來實施募兵制,宜先制定「募兵條例」
二、兵役政策部分
1.事權統一之兵役行政機關
2.提供更多優惠措施,以吸引高素質者共同加入服役
3.拓展多元招募通路
4.明確保障軍人參與政治活動的權利
5.運用資訊技術,提高徵募工作效率,達成「量少質精」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