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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復育與永續發展」之研究 撰成日期:96年1月 更新日期:96年1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吳明亮 編號:A00488

近十多年來,台灣的自然環境面臨了前所未有的考驗,國土環境不斷地遭受人為過度、不當開發及風災水害的嚴重破壞,重新省思台灣的山林及國土保育政策,也就成為吾人企求永續發展最迫切的課題之一。

「國土復育條例草案」,行政院基於災後急迫性考量,業於94年5月間函送本院審議,是繼94年1月先通過「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之後,再就需法源依據及長期治本策略部分,研提該條例草案;其重要內容包括「矯正中、高海拔山區土地使用現狀」、「山區道路減量」、「國土復育促進地區之劃定及治理」、「公有土地率先辦理保育」及「原住民權益特別保障」等等,惟尚未列入議程。至於國土三法間關係密切,應以位階最高的國土計畫法為普通法,國土復育條例及海岸法為特別法。但立法背景係在國土法(草案)、海岸法(草案)多年一直無法完成立法的情況下,本條例草案有些條文乃參照該二法精神先予以原則性納入,而主要仍聚焦在高海拔山區與國土復育促進地區的積極性介入處理等部分。

鑑於國土復育攸關台灣永續未來,本文爰由現況瞭解、課題陳述、相關理論制度,並以國土復育為主軸探討三法相關重要內容,以及指出本條例草案與其他主要水、土、林現行法的相互關係及競合之處,期予釐清並提出利於立法、執行之相關建議,俾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