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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工會法相關問題探討 撰成日期:96年4月 更新日期:96年4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趙俊人 編號:A00496

依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73號解釋:「從事各種職業之勞動者,為改善勞動條件,增進其社會及經濟地位,得組織工會,乃現代法治國家普遍承認之勞工基本權利。」惟目前實施之工會法,對於團結權之促進與之保障,仍尚有末備之處,有必要加以檢討。基此,本文特提出六項議題加以檢討,即雇主不當勞動行為的規範;罷工權的行使;政治活動的禁止;基層工會理事長的直選;保障工會自主;保障自由入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