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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法相關問題之研究 撰成日期:96年12月 更新日期:96年12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駱美霞 編號:A00528

近年來,家庭暴力事件頻傳,殺妻弒夫、販嬰虐童時有所聞,甚至舉家燒炭,共赴黃泉之悲劇不斷上演,不禁令人懷疑家庭的功能何在?為什麼「家」不再是每個人的避風港?

早在1994(民83)年,聯合國即發起「國際家庭年」(International Familly Year)運動,各國政府與民間組織,紛紛展開一連串的研討行動,把過去認為是「私領域」的家庭議題,帶到政府與國際公共論壇上。由於全球化與科技化的結果,家庭樣貌急速改變,使得世界各國不得不將家庭政策,視為國家發展競爭力的基石。

因此,我國於民國92年,制定了全世界第一部家庭教育法,也是目前唯一針對家庭教育制定的法律。本法施行以來,雖明定政府對家庭教育之責任,也賦予家庭教育中心法源依據;惟成效不如預期,親職教育與各類家庭狀況層出不窮,部分缺失也無明顯改善,仍存在許多問題,亟待解決。

本研究先探討家庭教育法之制定背景,概述家庭教育實施情況,再從家庭政策以觀國外家庭教育之實施,然後就相關問題研析並提出若干修法建議,以為委員問政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