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聯邦國會調查制度簡析
撰成日期:97年4月
更新日期:97年4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王珮瑛
編號:A00555
俄羅斯聯邦於2005年12月27日公布「俄羅斯聯邦議會國會調查法」,為其國會調查制度奠定了法源依據,並為國會調查之進行,確立了依循之規範。
俄羅斯聯邦會議國會調查法共27條,其內容主要包括國會調查之對象、目的、原則與限制;國會調查之發動程序;國會調查委員會之成立、組成、工作程序與權利義務;調查委員會之總結報告等。本報告擬介紹該法全文內容,並對該法中所牽涉之憲法相關規定以及俄羅斯聯邦人權全權代表與國會調查進行之關係做一說明,同時針對聯邦院與國家杜馬議事規則中相關部分亦一併加以介紹,以期對俄羅斯聯邦之國會調查制度有一較全面性之瞭解。
俄羅斯聯邦議會國會調查法的制定,的確宣示了其民主進程往前邁進一大步,但由於該法通過至今,並未發動任何國會調查,亦未成立任何調查委員會,故在運作上尚有許多細節於本法中看不出來。因此最後將提出幾個觀察點,包括:國會調查之範圍、國會調查與司法調查之區隔、國會調查之發動、調查委員會之組成方式、資訊之取得與機密之保護、以及調查報告之提出等,希望能在我國國會調查制度法制化的催生與發展過程中,提供委員問政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