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之重新定位
撰成日期:97年12月
更新日期:97年12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楊錦青
編號:A00616
社會保險為社會安全制度中重要的一環,農保制度於78年正式實施至今,對於農民之照顧貢獻不可謂不多,在今年8月,農保制度已確定與國民年金制度脫勾,農保制度不再附隸於任何社會保險中,其也不再是一個落日制度,因此,農保制度之何去何從,更值得社會正視。
農業為國家根本產業,在全球化趨勢下,政府對於相對弱勢農民之照顧,責無旁貸。然而,農保制度經過近20年來的制度演變,其執行情形上的弊端及財務虧損情形不可謂不嚴重,本報告在對於農保制度進行8點現況說明之後,以為農保制度宜儘快就其係為社會保險或是社會福利或是農業補助政策等全盤重新定位及規劃。
如仍將農保制度定位為社會保險制度,則依據社會保險原則,應行修正內容如下:農保並非健康保險,有關「健康」保險之內容應予刪除;主管機關應該修正改隸;保險人有待確立;農民資格之認定應明確且不必然需與農會會員連結;農保不必然要以農會為投保單位;應該增加老年給付之設計及應增加財務責任機制之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