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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改制直轄市之「區」問題之研究 撰成日期:98年8月 更新日期:98年8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彭定民 編號:A00661

由於臺灣地區經濟快速成長,工業化與都市化以及人口增加與流動幅度很大,原有行政區域的劃分顯得相當不平衡,加之英國、日本等國家,推動區域合併等政策,並取得了明顯的成果,因此縣市直轄市化,乃成為當前的趨勢。惟因鄉(鎮、市)亦將隨著縣之改制為直轄市而變更為「區」,此勢必涉及地方政治生態的改變,並引起地方政治人士的反彈,而有倡議「區自治」者,一方面強調落實地方自治,推動公民參與,另一方面則期望能減少抗爭,改制順利。「區自治」是否有其條件?又將如何定位?實有研究之必要。

本報告分為四部分,一為前言部分,係簡略說明「區自治」之背景與原因。其次,為區與鄉(鎮、市)的制度說明,敘述兩種現行制度並予以比較,以瞭解其差異性及問題根源。第三,為區自治的可行性分析,分別列出正反意見,並就區自治的意義與模式、區自治的考慮因素與困境等方面說明之。最後,提出:區的範圍應有規範、行政區劃法制必須建立、政策抉擇應有配套法制規定等3項結論與建議,以作為未來法制作業之參考。

整體而言,縣市改制直轄市的政策雖已定調,但其涉及的因素有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還有歷史的、現實的,既關係到整個國家的利益,也和相關區域內的民眾的利益密切關連著,其未來在法制工作上,有待調整修正之處仍多,勢必要加快腳步進行,政策目標始能順利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