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單獨或合併改制直轄市後之議員規模 撰成日期:98年10月 更新日期:98年10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趙俊人 編號:A00675

自本院於98年4月3日第7屆第3會期第7次會議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部分修正條文後,行政院即依據前開法律規定,核定通過台北縣單獨改制案及台中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合併改制案。

縣(市)單獨改制或合併改制直轄市後,原有之縣(市)議員議席隨著改制為直轄市議員後,將面臨到選舉制度及議席總額的變化,故本報告將研究定位在如何設計一套符合政治現況之選舉制度,以解決地方選舉困局。

本報告擬從三方面予以探討並提出具體之建議:

一、地方民意代表席次大幅減少影響地方政治生態問題。

二、改制直轄市後原住民議席保障問題。

三、改制直轄市後影響婦女參政權保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