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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國會常設委員會組織及職能之研析 撰成日期:98年10月 更新日期:98年10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張景舜 編號:A00686

由於社會環境日趨複雜,各種專門性立法日多,同時立法或議政機關之院會能夠分配予每一議案的時間極為有限,因此為妥善、順利處理議案,節省院會時間,亦均設置各種工作組織或研究組織,以先對議案審視、研究並對院會作出建議和報告。其中,又以工作組織與院會的關係最為直接而密切,其站在第一線的位置,為院會之履行職權作準備工作;院會最終所通過之審議、決議、結論或表決,泰半多以工作組織之審查、表決或建議方向為基礎。工作組織通常以各種委員會之型態存在於立法機關,之中又以常設委員會所負擔之工作量和重要性最為突顯,也成為與各立法機關最為重要的組織之一。

法國國會是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常設委員會亦為兩院最重要的工作組織。雖然兩院立法職權之分享並不均衡,但職權上之不對等難謂巨大,兩院之職能和運作模式亦基本上相同,故欲引介法國國會之常設委員會,有必要同時論說兩院。

法國因為歷史和政治等因素,在邁入第五共和之際,國會權力受到了很大的限縮,常設委員會在功能及職權上自亦受到若干影響。然而在2008年7月,法國通過了一項範圍極其廣泛之修憲,許多受到削弱的國會職權在此次修憲中得到一定程度的回復或提升,堪稱國會職能的一次重大改造。

本文之研究目的,即在對於法國國會常設委員會之建制、組織、職能及實際運作情形進行介紹與剖析,並對於前述第五共和以來法國國會職能之趨於低落反映在常設委員會之部分作一對照陳述,以提供本院委員對於瞭解法國國會基本資訊與研酌本院相關組織架構或法規之參考。至於常設委員會之實際運作情形,由於常設委員會業務龐雜且程序繁複,爰限於篇幅,僅擇其中相對重要者予以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