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制度相關問題探討及修法方向研析
撰成日期:99年7月
更新日期:99年7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李雅村
編號:A00772
隨著時代的演進,人權保障已成為普世的價值與追求的目標,刑事訴訟程序之運作,能否兼顧保障人權與發現真實之要求,厥為評斷一個國家司法現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標。「無罪推定原則」(Presumption of Innocence)可說是現代法治國家刑事司法程序中最重要的一項原則,在許多重要國際公約中都確認此項原則。
就國家刑事司法程序的有效運作而言,羈押制度確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從對人民基本權利侵害的角度來看,羈押卻無疑是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自由影響最大的一種強制處分措施。我國現行羈押制度在法制面來看,重罪羈押、預防性羈押、羈押期間等相關規定皆有違憲疑義;也由於科技發展的日新月異,思考電子監控做為替代羈押手段的可能性,以期對人身自由的實體限制降低到最小的程度。另從執行面來看,為彰顯憲法第16條規定人民有訴訟權之保障,辯護人與犯罪嫌疑人及羈押之被告的互動能否有鬆綁的空間,值得進一步討論;而羈押法的若干準用規定,亦出現是否違憲之爭議;且為避免羈押處分之執行淪為對尚未經有罪判決確定的被告所行使的一種前置性懲罰,在羈押處遇上,應盡力謀求看守所環境的改善,且各種限制應謹守在最小的範疇。
本報告爰就相關問題進行分析,俾提供委員問政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