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德教育法制化相關問題之探討
撰成日期:100年7月
更新日期:100年7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駱美霞
編號:A00901
早在1989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召開「面向21世紀研討會」,即特別指出:「道德、倫理、價值觀的挑戰,是人類面臨21世紀的首要問題。」因此,世界各國紛紛研擬對策,從教育改革尋找出路,並於全球教育諮議會中,點出21世紀新教育的特色在於「讓學生變好比讓學生變聰明重要得多」,塑造積極樂觀、品格高尚的好公民,爰成為各國教育的重點。從美國到日本,從加拿大到澳洲,品德教育已然成為全球教育的新顯學。
2003(民國92)年,教育部依「全國教育發展會議」結論,成立「品德教育工作小組」,以強化當代核心價值之建立與認同;同時,藉由統整各級政府、家長、社會組織及媒體等力量,擬喚醒全民對於品德教育之重視。民國93年雖訂頒「品德教育促進方案」5年計畫,以我國既有共同校訓與德目為基礎,轉化為當代新價值與思潮。民國95年及98年,復於徵詢各界意見後將原方案微幅修訂,使學生成為主動的學習夥伴,實踐熱愛生命、行善關懷、追求正義等的品德核心價值。千代文教基金會也於2006(民國95)年8月,號召9個民間團體,組成「品格教育推展行動聯盟」,呼籲社會各界重視品格教育,冀能全面檢討道德危機,重整社會風氣。
然而近年來,校園霸凌問題層出不窮,師德敗壞事件亦時有所聞,媒體八卦混淆視聽,社會風氣每況愈下;顯然,品德教育之促進,似未見成效。品德究竟該如何教育? 在社會媒體充滿負面的訊息中,父母如何培養孩子的品德?老師如何端正學生的品德?媒體如何促進品德教育?品德教育可否透過法制化予以落實?均值得探討。
本研究擬先瞭解品德之定義,再就品德的內涵、實施與策略等相關問題探討,並參考國外品德教育概況,建議修正家庭教育法、國民教育法、高級中學法、大學法、師資培育法、教師法及教育基本法等相關條文,明確規範相關事項,俾提供委員問政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