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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公用頻道及特種基金運用問題探討及修法方向之研析 撰成日期:101年3月 更新日期:101年3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孫晉英 編號:A00969

政府於2004年12月13日發布的有線電視頻道規劃與管理原則中,明白指定各有線電視的第3頻道為公用頻道,以落實社區民眾的「媒介接近使用權」;其積極目的在保障言論自由,落實民眾擁有表達意見之管道,促進社會多元發展。理論上,公用頻道作為公共領域之角色甚明;實務上,期待有線電視公用頻道能結合有線電視區域性特色,對保存區域內的文化以及對區域內民眾的教育,能展現區域性媒體功能,對社區發展有所貢獻。然而今日我國有線電視公用頻道,多淪為非公益目的宣傳的管道,甚且未加利用的亦多有人在,無法培養人民「媒介接近使用權」的觀念與素養,進而使地方的聲音、特色與文化無法傳播開來。為強調有線電視公用頻道的重要性,本報告同時介紹了美國社區頻道的案例。

此外,對於有線電視特種基金的分配與運用,仍有許多值得探討之處,我們期待政府各機關能善用資源,以期發揮基金最大效益;對於公共電視,相信國人對其一直都寄予很大的期望,而上述基金對其能否永續經營亦有一程度的影響,除非政府已為其找到更好的開源方法,否則輕易停止對其補助值得三思,對此,本報告介紹了加拿大媒體基金及運作的案例。

本文擬從我國有線電視公用頻道的相關探討開始:介紹有線電視公用頻道的起源、目的、定位與實施,我國有線電視第 3公用頻道使用情形;進而探討:媒體權與公共領域、公用頻道未被適當使用,特種基金的分配及運用,及檢查內容不明確,行政調查對象之規定似有不足等問題,最後則對相關問題提出修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