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專業及教師會定位之研究
撰成日期:101年5月
更新日期:101年5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趙俊人
編號:A00995
現行教師已可依據工會法組織及加入產業工會、職業工會之權利,並納入勞動三法之適用對象。在工會法尚未賦予教師可以籌組工會之前,教師組織係依據教師法規定,以教師會性質運作,迄今仍在運行。目前教師會及教師工會係依據不同法律賦予其運作實效且能同時併存。教師工會為勞工組織,定位明確,惟教師會自教師工會成立後,其組織發展尚待定位。本報告認為教師會以專業教師為會員,其組織定位似應著重為專業自主發展,而以建立專業倫理規範導向的專業組織,並在取得專業認同時亦應兼顧維護會員權益,以促成教師組織之正常化。本報告爰就教師會專業自主及工會取向探討其轉型之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