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額教師問題之處理與法制研析
撰成日期:101年6月
更新日期:101年6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李高英
編號:A01004
近年來,少子女化的現象日趨明顯,造成學齡人口的大量減少,學校面臨被迫減班、併校或廢校,遂造成超額教師問題。面對超額教師的產生,學校如何因應,以及教育主管當局應如何處理超額教師介聘事宜,已是國內教育的重要課題。目前,各縣市雖依教師法第15條訂定超額教師介聘的相關規定,但超額辦法訂定不一,其中「後進先出」是各校主要考量,然其公平性及客觀性令人質疑。超額教師之處理攸關教師的工作權益,若不能妥善解決,將使教師們處於不穩定的心理狀態下,打擊教師工作士氣,影響同儕情誼,危及國內教學環境及教育品質。爰此,本報告擬探究超額教師成因、各縣市現行處理規範及引發之爭議,並於參考香港處理經驗後,提出因應策略及相關修法建議如后:一、提高教師員額編制與降低班級人數(建議修正教育基本法第11條);二、提供教師自願退離優惠措施(建議增訂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3條之1及第3條之2);三、避免過度控管專任教師員額(建議修正國民教育法第11條);四、加強不適任教師的處理(建議修正教師法第11條,以及增訂第14條之4、第14條之5);五、授權由各校自訂超額教師之產生及認定標準(建議修正教師法第15條);六、授權由教育部統一訂定超額教師輔導遷調或介聘作業準則及地方教育行政機關得依準則訂定相關補充規定(建議修正教師法第15條);七、明文禁止各校提報不適任教師為超額教師(建議修正教師法第15條之1);八、明定受超額介聘之教師免經新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建議修正教師法第11條),期有助於緩解超額教師問題。最後,根據研究結果,彙整成為條文對照表,俾供委員問政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