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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回流機制與發展臺灣人民幣離岸業務問題之研析 撰成日期:102年7月 更新日期:102年7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謝碧珠 編號:A01120

2008年9月全球金融海嘯爆發以來,美元對其他貨幣大幅貶值,臺灣出口商美元應收帳款遭受重大匯率損失。此外,中央銀行取得外匯存底均為美元或歐元等相對弱勢貨幣,而相對於人民幣之升值,央行因未開放人民幣而未能持有,也造成無形的損失,凡此均凸顯以人民幣計價及清算之重要性。今年兩岸金融之展望,行政院院長江宜樺於立法院報告施政方針時明確表示,將開放外匯指定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及健全人民幣回流機制,積極發展臺灣人民幣離岸業務;建置外幣結算平台,提升金融交易效率。然而,在歐債危機及美、日等大國貨幣寬鬆政策與財政惡化之問題,未獲得有效解決前,面對瞬息萬變險峻的國際金融環境,即使已然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中國大陸,猶且步步為營。是以,臺灣在國際化與自由化的開放過程仍應審慎為宜。

目前我國開放人民幣計價業務,主要為存款、放款、匯款、兌換、跨境貿易結算,及金融商品之投資(含:股票、債券及衍生性金融商品等)等,鑒於相關人民幣業務或商品仍涉及流動性、信用及匯率等風險,加以連動債事件導致國內金融業者及投資人之損失相當慘重,殷鑑不遠,故國人從事人民幣存款或投資時,宜先認識其市場之差異性及風險,審慎評估。另,近年我國銀行業獲利能力較鄰近之新加坡、香港及大陸地區偏低,國際競爭力容有待強化之處。對於兩岸金融業務的大幅開放,政府除了必須在政治關係尋求突破外,尚且應加強國內金融管理機能,尤其是一旦開放資本自由移動的幅度變大後,主管機關必須有充分的準備,以因應可能的國內外的金融危機。其次,臺灣海關與大陸海關之貿易統計,存有重大差異。若以臺灣海關之統計為準,大陸出超可能因而更高。其間是否有假交易、報值不實、避稅、國際資金移動套利等原因?乃至雙邊貿易之實況因而被扭曲而致失真者,無以得知,故有賴兩岸主管機關發揮合作機制以求釐清,並杜弊端。此外,在建構人民幣回流機制與發展成為人民幣境外清算中心的過程,臺灣的金融環境確仍有待改善的空間,相關法制設計亦有檢討的必要。又,陸委會及金管會等主管機關之資訊公開仍有欠完備者,政府資訊公開之機制,亟待檢討改進。

去年兩岸業已完成「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之簽署並生效,隨著對大陸投資及人民幣計價金融商品之陸續開放,臺灣業已逐步建構並擴大人民幣回流機制;但為擴大人民幣回流機制、發展人民幣離岸中心,並確保人民幣之流動性等機能,則仍須與中國大陸建立有效的服務貿易協議機制,同時須繼續協商兩岸貨幣互換協議之簽署。再者,目前兩岸簽署之「關於大陸商業銀行從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監督管理合作瞭解備忘錄」雖已生效,但該案經立法院院會決議交付委員會審查中,其效力恐仍有可變動性,而「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在未送立法院前即引發重大爭議,隨之而來的紛爭恐難避免,凡此有賴國人的政治智慧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