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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退場及保單不全賠相關法制問題之研析 撰成日期:102年10月 更新日期:102年10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何弘光 編號:A01137

隨著金融市場自由化、國際化之開展,保險業間競爭激烈,經營風險亦不斷升高,甚至危及其經營,因此保險業經營的成敗不僅攸關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權益,更會影響到國民經濟的發展,甚至全球經濟的發展與成長。我國保險法對於問題保險業雖設有退場機制,可避免其因危機事件發生連鎖性效應,導致系統性危機之發生,惟亦因該退場機制之不夠完善,使得部分保險業經營者不顧風險管理,從事高風險性財務行為,危及該保險業之經營,卻造成由全國人民稅金墊付其退場機制之不合理情形。例如:○華人壽股份有限公司讓政府慘賠近新臺幣9百億元,而由全民埋單。引發本院財政委員會於2013年5月6日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主管機關於3個月內提案修法,且監察院對主管機關也提出糾正案,因此,保險法有關問題保險業之退場機制規定,自有重新審視之必要。故本文希冀提出保險法相關條文之修法建議,俾供委員作為未來審查法案或問政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