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我國旅遊安全制度探討 撰成日期:103年3月 更新日期:103年3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胡文棟 編號:A01177

旅遊業的發展基礎是旅遊安全,旅遊安全既是旅遊活動的保障,又是旅遊業發展的前提,旅遊安全涉及範圍廣泛,包括道路交通、建管消防、各類服務設施及各不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理範圍,完善旅遊安全的管理法規與制度設計,相形重要,旅遊安全政策法規具有提高旅遊安全意識、約束旅遊行為的作用。系統的旅遊安全保障法律體系,應當包括旅遊交通安全、飲食住宿安全、娛樂安全、遊覽安全、購物安全、從對旅遊事故之處理擴展到旅遊安全的預防、旅遊安全的控制、旅遊安全救援,從對旅遊交通設施的安全要求規範到飯店設施、特種旅遊項目設施、特種旅遊項目設施,在系統化旅遊安全保障體系時,應擴大旅遊主管機關和旅遊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邇來旅遊交通安全事故頻傳,對我國觀光聲譽影響甚鉅,時值我國觀光政策正提倡「發展觀光應質、量並重」,旅遊安全品質已亮起紅燈,實有必要針對旅遊安全制度,予以檢討改進。

本報告擬探討之問題如下:一、我國旅遊安全面臨問題。二、國外旅遊安全制度借鏡。三、我國旅遊安全制度檢討改進。對上述問題研析後,提出旅遊安全之建議如下:一、政策措施面:(一)旅遊安全主體安全意識的培育;(二)旅遊安全行的部分之強化;(三)為確保旅客食的安全,交通部須與衛生福利部建立聯繫機制經常性予以聯合檢查;(四)強化國人出國之官方資訊。二、制度面:(一)賦予旅遊者要求相關機關等協助權利;(二)規定觀光地區最大承載量;(三)旅遊警察之設置;(四)新興旅遊產品的因應管理。(五)對國外旅遊團規範要求觀光品質。俾供本院委員問政或立法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