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都市救災之觀點談消防通道相關問題之研析
撰成日期:103年5月
更新日期:103年5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黃銘森
編號:A01189
都會巷道因車輛停放而阻塞,使道路原先應有之防火救災與人車通行等均具極大衝擊,如2003年臺北縣蘆洲市社區大火,因救災動線之巷弄狹窄難行,且路邊停放大量違規停車車輛阻礙消防車救災,致發生祝融肆虐造成多人傷亡等重大公安憾事。
為利於救援車輛執行防災救災任務,避免悲劇重演,內政部訂定「劃設消防車輛救災活動空間指導原則」、臺北市政府等訂定「消防通道劃設及管理作業程序」,監察院亦先後對內政部、臺北縣政府、臺北市政府及新竹縣政府提出糾正案。
惟前揭內政部函頒之指導原則僅供各地方政府參考並無法律授權依據或未具法令效力,10年來執行效率仍屬緩慢。為因應都會區快速發展,公共使用通道被佔用樣態多元,有關法制化及適用罰則均有待檢討,故就消防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問題研析,並提出相關修正建議,期提升都會消防安全之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