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消費者權益保護觀點研析保險經紀人相關法制問題
撰成日期:103年8月
更新日期:103年8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安怡芸
編號:A01203
隨著保險市場的蓬勃發展,保險商品已為現今社會廣為民眾所採用的重要投資理財工具,然而保險商品結構日趨複雜化及多樣化,一般消費者恐難以輕易明瞭其內容,打著專業形象的保險經紀人遂漸受消費者青睞,從業人員及業務量均有大幅提升。然而礙於實務上保險經紀人的收入來源仍以保險人給付的佣金為主,難保業者不會以業績為考量,強力推介資本適足率不足的後段班保險公司商品,或向消費者推介不合宜的保險商品,犧牲消費者權益。目前保險法或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法律,對於保險經紀人執業、消費資訊揭露及收取佣金等的相關規範仍有過於簡陋之虞,因此如何維護金融商品消費者(被保險人)權益,以及保險市場的秩序,實有探討之必要。爰此,謹參酌外國立法例及我國實務現況,從消費者權益保護之觀點,研析保險經紀人相關法制問題,並提出修法方向建議,以提供委員問政參考。
一、 建議限制保險經紀人透過保險業務員從事保險招攬。
二、 現行保險法下保險經紀人與消費者間之法律關係未明。
三、 保險法應明定保險經紀人對被保險人負有忠實義務。
四、建議明定保險經紀人應主動提供書面之分析報告。
五、 保險經紀人應揭露各項保險商品之佣金成數、其他相關利益及資訊。
六、 保險經紀人應提供推介保險商品所屬之保險公司經營情況之相關資訊。
七、 建議配合增訂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