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團體免費協助殯葬相關問題與修法方向之研析
撰成日期:104年4月
更新日期:104年4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孫晉英
編號:A01253
緣於中華民國善願愛心協會(下稱善願愛心協會),14多年來替約1,945個弱勢家庭提供免費殯葬服務,日前擬將辦理弱勢喪家後事納入協會任務,遭內政部反對,認為除非修法,否則幫窮人免費殯葬就是違法,如一罪一罰,可能得被裁處約新臺幣(下同)1億1,670萬元,做好事還會違法甚至破產。公益團體為弱勢喪家後事是否有違善良風俗?要不然為何可能會遭罰?雖事後又經內政部認為其無違法情事,然該部為何有先後不同的見解,是否表示法律的規定不夠明確?
有論者認為從該協會的志工協助喪家辦理喪葬事宜的服務內容與作業流程而論,自接回大體到最終火化的過程,既有全程陪同協助的事實,就已經構成承攬處理殯葬事宜為業的法律條件,縱然是免費服務,實際上卻是從事無照違法的殯葬服務行為,主張依法要罰。但亦有論者認為政府應該要支持這樣的公益團體,主張憲法第22條與第23條規定對人民權利的保護,何來違法之有?本報告除對於上述案件之正反意見納入探討外,認為政府既有將殯葬納入管理的美意,則尚有一些問題值得一併於此探討之,例如殯葬服務所可能引起的犯罪型態與老人的殯葬社會安全事項的關係,及全國性低收入戶的殯葬優惠等問題。
本報告擬從非營利組織與社會企業角色的探討,殯葬行為與殯葬服務業,自辦殯葬者是否違法?無力殯葬者怎麼辦?殯葬所衍生的其他犯罪問題等面向加以探討相關問題,最後並提出相關法律條文之修正建議,供委員問政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