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校院教育經費基本需求及其預算法制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04年12月
更新日期:104年12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謝碧珠
編號:A01329
我國國立大學校院實施校務基金制度,其設立之法源依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於88年2月3日制定公布施行,經90年12月21日及104年2月4日兩度修正。一直以來,依該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均要求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應以維持基金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為原則。惟本研究統計105年度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預算案所列51所國立大學之年度餘絀狀況,然有47所呈現短絀現象,可見相關預算之編製與前揭法令有所未合者,爰針對國立大學校院教育經費基本需求及校務基金預算之相關法令規定及問題進行研析,以供委員問政或修法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