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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清淨空氣行動計畫」論急迫與威脅性PM2.5的空污改善問題 撰成日期:105年4月 更新日期:105年4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孫晉英 編號:A01347

中國霾害的來襲,加上境內工廠、汽機車廢氣等污染物的累積,造成了全台細懸浮微粒(下稱PM2.5)濃度頻達危害等級最高的紫色指標。PM2.5是粒徑小於或等於2.5微米的粒狀污染物,約僅頭髮直徑的28分之1,PM2.5體積小,吸入後不易被呼吸道纖毛過濾掉,會進入血液循環系統,刺激血管收縮及全身發炎反應,提高3到5成的高血壓、心肌梗塞或腦中風發病風險,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形成莫大的威脅。國內PM2.5的來源包含了境外中國大陸的污染與我國境內的污染

,主要污染源是來自固定污染源與移動污染源所排放的污染物造成。

行政院雖然也已注意到這個問題,在民國(下同)104年8月核准實施自104年-109年的「清淨空氣行動計畫」,然就整體計畫而言係屬解決長期的空氣污染問題,似乎忽略了短期具急迫與威脅性之PM

2.5的空污改善問題。既然已知道國內PM2.5的來源包含了境外中國的污染與我國境內的污染,又境內主要污染源的前5名是大貨車、餐飲業油煙、電力業、鋪面道路揚塵與自用小客車(參附錄4)所排放的污染物造成。故對於季節性、極短期具急迫與威脅性之PM2.5空污的改善問題,似乎也可以立刻著手,而不必等到109年再來看防制成效。

本報告擬從「清淨空氣行動計畫」中對移動污染源與固定污染源影響極短期PM2.5空污防制之作為等面向加以探討相關問題,最後並提出建議供委員問政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