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COP21巴黎氣候協定探討台灣空間計畫法系之因應
撰成日期:105年12月
更新日期:105年12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陳耀東
編號:A01381
面對日益嚴重變化的全球環境,在因應氣候變遷的前提下,如何推動低碳經濟和建構低碳城市等議題,已成為當今世界各國主要面臨重要公共事務議題,其真正共同的核心目標乃在於降低高碳能源消耗和減少CO2排放。基此,現今具前瞻性的城市策略規劃,皆以建設低碳城市為導向的新思維,通過分析低碳城市的科學概念,有系統城市策略規劃和空間治理平台,透過國土計畫和空間發展策略,引導區域和都會整體空間架構之整合,以及踐行低碳城市基盤建設,並落實於可執行之空間計畫體系,亦即從低碳排放或節能減碳的發展目標出發,經由檢視診斷並予重新規劃整合城市之空間結構、交通系統、產業經濟和土地利用等計畫或執行面向,訂定有效推動低碳城市。
據此,本報告擬參酌2015年12月在巴黎召開COP21氣候變遷高峰會議相關決議重點,在全球性節能減碳之議題下,涉及我國現行有關國土、區域、都市(會)和建築等空間領域部分,著重於未來因應氣候變遷的各階段減量目標,以及台灣建構低碳城市和發展綠色低碳產業為主軸重點與發展方向,提出針對台灣空間計畫法系之因應。惟鑒於當前台灣關於低碳城市之推動平台尚未建構完備,且國土空間和低碳城市法令相關法律僅目標理念,實務推動尚未有完整配套策略,或僅有相關條文或行政辦法作為政府執行依據。因此,本報告擬以低碳城市策略規劃之方向,從國土、區域和都市(會)空間角度,參考目前全球化氣候變遷、溫室效應和各所屬空間所產生的影響議題,歸納整合現有低碳城市發展實例,據以擬定台灣未來低碳城市策略規劃的方向和建議,作為未來中央訂定我國空間相關法系或計畫,以及都市(會)區域推行低碳城市機制之重要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