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官考選養成制度之研究 撰成日期:105年12月 更新日期:105年12月1日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呂文玲 編號:A01387

蔡英文總統於今(105)年5月20日就職演說時,強調司法改革,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擬以三階段方式進行,分別為「意見徵集」、「分組議題討論」、「總結會議」。其中,因法官如何考試、遴選及培訓,即法官素質之提昇,影響裁判甚鉅,其為我國司法制度良窳之重要關鍵,亦為司法改革之重點。司法院於今(105)年11月21日亦發新聞稿表示,該院預計於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上提出之議題,共計8個,以促使司法再進步,獲取人民信賴,其中即有「法官進用、監督、退休制度」,故此議題之重要性,不言可喻。

法官應具有何種資格及人格特質,始得勝任職務?其來源應有何種身分與管道,如何遴選?而法官應進行如何之培訓,方得成為適格之法官,而符合用人所需,均值研析。為提昇法官品質,而符合司法改革之目標,本報告爰就如何建立法官考選養成制度,提出問題檢討,以供委員問政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