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撰成日期:107年5月
更新日期:107年5月22日
作者:陳淑敏.
編號:B01336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係於84年5月16日制定,同年5月31日公布、11月9日施行。現為配合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移轉民營,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2款規定,該組織法律已無適用必要,應配合辦理廢止,俾完備法制作業。
有關本案提出以下三點建議,俾供本院委員於審查法案之參考:一、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2款規定,本廢止案可資贊同。
二、相關作用法應隨組織名稱變更、業務功能調整,持續檢討循法律修正程序辦理。
三、廢止案具時效性,宜儘速審議,以避免法律適用上產生爭議。
有關本案提出以下三點建議,俾供本院委員於審查法案之參考:一、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2款規定,本廢止案可資贊同。
二、相關作用法應隨組織名稱變更、業務功能調整,持續檢討循法律修正程序辦理。
三、廢止案具時效性,宜儘速審議,以避免法律適用上產生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