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第251條及第313條條文修正草案
撰成日期:108年10月
更新日期:108年10月8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林鈺琪
編號:B01485
鑑於涉及國民健康與衛生等之生活必需用品,其供應倘遭人為操縱將影響國民生活安定並嚴重影響人民權益,有擴大保護之必要;另考量現今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發送涉交易秩序或他人信用之不實訊息,較一般散播方式所生影響更鉅,有加重處罰之必要,行政院、司法院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251條及第313條條文修正草案」送請本院審議。本報告針對草案內容進行檢討分析,並就其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結果加以檢視及分析,為使法律確實可行,宜儘速研議有關「經行政院公告之生活必需品」的審議機制;另為符法制作業,爰修正法律統一文字用語等研析建議,以供委員審議法案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