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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法第20條及第44條條文修正草案. 撰成日期:109年3月 更新日期:109年3月27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郭憲鐘. 編號:B01505
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乃國際人權法上保障身心障礙者權利之基本規範。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精神,行政院爰擬具「兵役法第20條及第44條條文修正草案」(簡稱本草案),將所定涉及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性意涵之「殘廢」用語予以刪除、「受傷殘廢」用語修正為「受傷致身心障礙」。
本報告就有關本草案提出以下三點建議,俾供本院委員於審查法案之參考:
一、草案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意涵之「殘廢」用語予以刪除;及將「受傷殘廢」修正為「受傷致身心障礙」,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規定,可資贊同。(草案第20條及第44條)
二、為維護常備兵之基本權益,使其不因罹患各式疾病停服現役而受到歧視,草案第一款罹患足以危害團體健康及安全之疾病,允宜併入第二款規範。(草案第20條)
三、為保障身心障礙者獲得平等與有效之法律保護,草案允宜儘速完成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