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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撰成日期:109年9月 更新日期:109年9月15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李雅村、林鈺琪 編號:B01523
為配合公民投票法修正全國性公民投票主管機關為中央選舉委員會,以及依政黨法第2條、第22條及第45條規定,政黨補助金之撥給,業改由內政部辦理,行政院擬具「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109年8月20日以院授人組字第10900396713號函送請本院審議。本報告針對草案內容進行檢討分析,為因應公民投票法將公投之選政與選務合一歸中央選舉委員會之修法,將掌理事項分列以為區隔,可資贊同;事務及事項之區分似無必要,建議維持現行條文;另本法第12條為過渡條文,已失其時效性,建議刪除;並就其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結果加以檢視及分析,以供委員審議法案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