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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撰成日期:109年10月 更新日期:109年10月27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賴怡瑩 編號:B01530
為使監察院辦理調查相關作業更合乎法治國家之基本法治原則及更臻明確,監察院爰擬具「監察法第26條條文修正草案」,並於109年9月11日以院台權字第1094130036號函送請本院審議。
本報告針對草案內容進行檢討分析,提出研析建議:依立法體例,「監察權之行使」適用之法律原理原則宜移列「總則」專章,立法說明並請配合修正;依立法體例及為期文字簡練明確,建議明定授權命令名稱及酌作文字修正等,以供委員於審議法案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