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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組織法第2條、第6條及第8條條文修正草案. 撰成日期:110年4月 更新日期:110年4月16日 作者:郭憲鐘. 編號:B01605
國防部組織法於民國59年11月13日制定公布施行,歷經4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公布日期為101年12月12日,並自102年1月1日施行。茲配合國防部防衛後備動員署成立,調整該部掌理事項及所屬軍事機關(構),行政院爰擬具「國防部組織法第2條、第6條及第8條條文修正草案」函送請本院審議。
本報告經針對本草案條文內容進行評估,建議國防部掌理協助災害防救之執行事項,其業務宜配合組織調整之,以符實際。動員署與行政院所屬機關(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全民防衛動員事項之協助,宜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之規範修正之。另為建構後備動員合一及跨部會整合體制,並提升國家資通電安全及不對稱戰力發展,國防部組織及其業務調整,尚屬妥適。以上建議,謹供本院委員於審查法案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