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撰成日期:110年4月
更新日期:110年4月21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林鈺琪
編號:B01608
在租稅公平原則、避免增加社會衝突及保障退撫基金參加人員權益下,為使軍、公、教人員與勞工及私立學校教職員領取退撫給與之課稅規定趨於一致,並明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比照各政府基金均免納各項稅捐,且基於實務需要與法制作業等考量,考試院、行政院擬具「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相關配套措施。爰此,本報告提出基於租稅公平原則,增訂租稅優惠規定,惟應於施行細則中明確規範稅捐優惠範圍;應配合相關法律完成法制作業,儘速完成立法等研析意見;並就其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結果加以檢視及分析,以供委員審議法案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