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組織法修正草案」、「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組織法第1條及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科技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組織法第1條及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及「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組織法第1條及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
撰成日期:110年4月
更新日期:110年4月30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陳宏明
編號:B01617
衡諸2000年行政院組織架構調整以來,國內外環境快速變遷,綜觀近年科技施政,科研長程超前部署相當重要,現行組織型態無法廣納學研產界等外部專業意見,且科技即時應用已是各部會共同之重要施政工具,目前決策機制無法提供定期高頻率之跨部會首長討論平台,以即時因應時代變動擬定對應之科技施政方針,調整組織型態有其迫切及必要。為強化國家科技發展整體規劃,行政院擬具「科技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將科技部改為具跨部會協調功能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並配合修正所屬科學園區管理局組織法。
本報告針對草案內容進行檢討分析,並就其性別與人權影響評估結果加以檢視及分析,提出修法建議如下:一、為強化國家科技發展整體規劃,科技部改制為具跨部會協調功能之委員會,可資贊同;二、為期簡明扼要,建議修正機關名稱為國家科技委員會;三、為因應全球科技快速發展及提升我國科技水準,建議增訂推動國際交流合作為掌理事項;四、次級機關所管業務明定其轄區,以資明確。以上謹供委員審查法案參考。
本報告針對草案內容進行檢討分析,並就其性別與人權影響評估結果加以檢視及分析,提出修法建議如下:一、為強化國家科技發展整體規劃,科技部改制為具跨部會協調功能之委員會,可資贊同;二、為期簡明扼要,建議修正機關名稱為國家科技委員會;三、為因應全球科技快速發展及提升我國科技水準,建議增訂推動國際交流合作為掌理事項;四、次級機關所管業務明定其轄區,以資明確。以上謹供委員審查法案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