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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組織條例」. 撰成日期:111年1月 更新日期:111年1月12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盧延根. 編號:B01677
行政院因應組織改造作業,且《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組織法》業於2011年11月14日公布施行,爰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規定,廢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組織條例》,俾完備法制作業程序。本報告就行政院提送條例進行分析與檢視,並提出相關意見,俾供本院委員審議該法案時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