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行政院新聞局駐外新聞機構組織通則」.
撰成日期:111年1月
更新日期:111年1月12日
作者:王幼萍.
編號:B01675
查行政院新聞局業於101年裁撤,其業務分別移撥至行政院、外交部及文化部,與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1款符合,故「行政院新聞局駐外新聞機構組織通則」廢止案可資贊同。另隨組織名稱變更、業務功能調整,相關法律應持續檢討並循法律修正程序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