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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 撰成日期:111年1月 更新日期:111年1月20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李雅村. 編號:B01680
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改制為「大陸委員會」,該會組織法業於107年7月2日施行,因屆期不續審,本次再配合組織調整作業,本條例已無存在必要,與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4款規定符合,故本廢止案可資贊同。另宜儘速完成廢止程序,以符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