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撰成日期:111年1月
更新日期:111年1月21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安怡芸
編號:B01682
行政程序法自民國88年2月3日制定公布,歷經7次修正。施行以來,相較於研議制定時之時空環境已多所轉變,諸如新興網路科技之發展及政府機關組織之再造等,對於行政法之傳統理念與任務均有相當之影響。為因應時空演變,避免法令適用產生窒礙,行政院遂就本法進行通盤性之檢討及研修,惟考量研提整部法律之修正草案,恐需較長時日,爰先提出第一階段之修正草案,擬具「行政程序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惟本草案針對公告方式、權限移轉、聽證制度、公聽會制度、送達及職權命令相關規定等,尚有若干可檢討修正之處,本報告爰就相關問題進行評估,並就其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結果加以檢視及分析,提出修正建議,俾供本院委員於審查法案及問政參考。
